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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唱歌比賽你看到職能差異了嗎

於 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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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情怡 睿華國際資深總監暨職能建置專家 》


 
每個週日的晚上是我跟兩個小孩一起窩在家裡看唱歌比賽的快樂時光。這個節目的賽制讓我覺得設計的非常有創意,也更能把不同能力的人做適才適所的挑選,因為以往的唱歌比賽就是單一歌手職能,也就是先備條件是要”很會唱歌”,如果是很會跳舞或寫歌,但聲音普通的參賽選手,可能就算展現出他們的實力,也無法拿到很好的名次。而這次的設計是分為三組,讓舞台組、歌唱組與創作組各項不同能力的選手們,可以發揮自己的專長,所以一開始比賽的起初,入選的選手們就可以依自己的專長選擇自己要比賽的那一組。

  

從唱歌比賽放大到每個公司
在工作上本來就會有不同的專業崗位,依不同的專業,要求的職能條件自然不同。

所以各位社會新鮮人或思考轉職的員工們,在你投履歷之前,有沒有思考過自己的能力屬於那一組? 有沒有要強化的部份?前奇異執行長 傑克威爾許說「我花百分之六十到七十的時間找尋與培育人才」。所以,我們要做第一件事是「自我覺察」及「自我學習」,明確自己的條件,找到適合自己專長的職務,同時提升我們的優勢與專業程度,才不會遇到自己總是「遺珠之憾」的冏境。

 
在後來的二次比賽中,我們看到的獲勝選手都是比較偏歌唱實力強及臨場穩定度高的參賽者。然後應該是為了節目效果,我們就會看到在暫時失敗區的選手們說 :「完了,舞台組與創作組都快滅光了」。看完,我的心中滿是問號,因為三種不同的專長能力,但是用同一套評鑑唱歌的標準來考核所有的選手,當然最終的結果可想而知,會唱歌的獲勝,然後失敗的哭成一團。

  

在職場中,以同一套檢核標準來評鑑每個人的職能是否合理?
崗位職責不同,工作任務自然也不同,帶出來的行為指標也會不同,所以既然每個人的工作職能要求不同,何以用同一套標準來檢核每個人的能力呢?

也就是說我是舞台組,很會跳舞,但是跟歌唱組一起評鑑唱歌能力,最後落敗了,各位舞台組的選手們,你們會心服口服嗎? 心理會不會想,不然大家來比舞台魅力啊? 一套公平、公開、公正的檢核標準絕對很重要,但卻不能設計一件衣服給所有的人穿。所以,是否能以不同評鑑條件,讓不同專長的員工們有公平的評鑑機制,這很重要,因為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開的評鑑標準是會讓員工失去信心的。

 
就在上週的比賽中,終於可以透過合作的模式,讓每個人可以在自己的專長上全面發揮了,你會突然看到創作組的選手們終於出線了,表現異常優秀,但其實他們本來就很優秀,只是像是埋在肉絲蛋炒飯裏的蔥花,因為大家都在找肉絲,誰會想到原來蔥花是這麼驚豔。我知道也許製作單位的想法是要每個選手都要有十八般舞藝,就像企業要求員工要多能工一樣,但太多廣泛的才能就不能專精,建議還是鎖定主才能,加上一到二個附才能就好,才能創造專精核心能力人才。

  

在組織裡如何讓每個員工都能在自己的崗位發光發熱
找到熱情,持續學習,這不是做不做得到,這是主管用不用心。

讓每個員工都能發展自己的IDP(個人發展計劃),讓公司在人才發展的制度上完善體制建置,依不同的職務能力培養出我們要的核心關鍵人才,並使用切合的人才發展評鑑制度來考評並發展能力,讓這些關鍵人才都能朝向公司及組織的發展方向前進,形塑全公司坐在同一條船上乘風破浪的文化。各位主管們,你們有審視了嗎?

 

比賽愈來愈白熱化了,我期待著製作單位會為不同能力組別的選手們設計不同的賽制。至少是創作選手跟創作選手比創作能力,舞台選手跟舞台選手比舞台魅力。至於結果如何,讓我們一起看下去…….

 

 

本文經張情怡老師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